南宋时期,随着市民贫困化现象的不断加剧,城市社会救助问题进一步引起官方的重视,其救助类型有面向贫民和穷民的预防性救助、面向灾荒民众的补救性救助、面向特定群体的补偿性救助,救助机构有综合性和专门性之分,救助形式和方法有无偿、有偿、放免、收养、资助等。与传统荒政的既有模式相比,南宋城市的官方救助具有对象的广泛性、内容的多样性、行为的规范性等特点,但就其体制而言是不成熟的,存在着诸多不足和局限。
论南宋城市的官方救助体制_陈国灿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