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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圣华,《查嗣庭案新论》,浙江社会科学,2013年07期

    查嗣庭案为雍正朝第一大文字狱,其诸多细节问题尚有待进一步澄清。导致案发的江西试题合于经术,切于实用,但未避开时忌。这并非概因查嗣庭"不慎",还与其问学与尝试试题改革有关,亦与雍正帝未公布本朝忌讳文字有关。查嗣庭《日记》批评康熙帝后期"用人行政"之弊,不乏识见,纪录雍正朝灾异,大抵载述亲历闻见。查氏为人正直,为官清廉,关心国事,《双邃堂遗集》、《晴川集》反映了其为人为官的真实情况,后世据雍正谕旨指斥其平庸、贪黩,实疏于考察历史的真象。随着查案审理的进展,雍正帝惩治重心移于整饬两浙士风,有其深层的历史原因,而查案从宽处理也是由诸多客观因素影响的结果。查案虽发生于清理朋党、科甲人集团的语境下,但属于纯粹的文字狱,不具备其他"政治斗争"的性质。 

 查嗣庭案新论_李圣华.pdf